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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理赔流程
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交强险的理赔程序及有关注意问题如下:

  1、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,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。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要求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,向被保险人签发书面文件,说明赔偿标准,以及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。通常,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如下材料:a交强险的保险单,b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,或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,c被保险人及受害人身份证明、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,d受害人财产损失程证明、人身伤害程度证明、相关医疗证明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,e以及其他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。如被保险人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,应该提供协议书。焦某如要得到其投保的交强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,需要提供上述材料。

  2、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应当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,并且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。保险公司应当依据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,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,对于发生的保险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,是否应当赔偿保险金进行审核,并作出决定。

  3、保险公司作出核定之后,应当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。其通知行为的时限,仍然为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。

  4、保险公司的核定结果分为属于保险责任和不属于保险责任两类。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,保险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,例如,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等。对属于保险责任的,保险公司应当就保险金赔偿事宜与被保险人进行协商,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等的规定,以及合同约定,确定保险赔偿的数额。

  5、如果经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双方协商一致,达成了赔偿保险金的协议,则保险公司应当在达成赔偿保险金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,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。如果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对于赔偿发生争议,无法达成赔偿保险金协议,则双方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以解决争议。生活实例中焦某投保的保险公司未支付交强险保险赔偿,焦某可以依据法律规定,提供相关证据直接起诉到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。

  6、按照2008年1月10日保监会发布的《关于交强险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的规定,从2008年2月1日开始,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简化无责任财产赔付简化处理机制,在无责任赔偿的情况下,受害人可以直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理赔。

来源: 深圳债权债务专业律师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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